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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6月,在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中,更名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内设机构10个,即办公室(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)、政策法规处(行业指导处)、市直机关保卫处(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)、房地产管理处、资产管理处、服务保障一处、服务保障二处、后勤事业管理处(公务用车管理处)、财务管理处、干部人事处。另设机关党委、机关纪委。所属单位有市接待办、市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、长春宾馆、市直机关文印中心、市直机关卫生所、市委机关幼儿园、市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、市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、市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、市政府机关第四幼儿园、海力房地产开发公司等。 

      建局以来,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全局工作,以“管理科学化、服务社会化、保障法制化”为目标,积极推进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,为市直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坚实的保障。

        办公时间:9:00—12:00 13:00—17:30(节假日除外)。